2005年5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昨问今答

  对临时停行的车辆进行检查罚款违法吗
  杭州董先生来电:
  我驾驶运货车在某国道行驶中在某镇停车上厕所时,当地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便上前检查罚款。他们说:只要不是拦截正在行驶的车辆,就不是违规上路检查。请问:工商行政机关对停在国道上临时办点事,没有销售行为的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是不是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公路三乱行为?
  报作答:
  应该视为拦截检查,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

  这属于贪污罪吗
  丽水刘先生来电:
  在没有注册的合资小厂里,财务人员将公司货款扣在自己手中,迟迟不入账;请问这构不构成贪污罪?
  本报作答:
  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构成贪污。建议尽快报案。

  我该怎样维护权利
  湖州梁女士来电:
  我女儿2004年12月10日在某市医院出生,出生时交费35元给照三张出生时刻的照片,三日后送交照片。
  三日后不见送交照片,第四日我们去查问,对方说由于机器故障,照片损坏,没有照片。对方既不表示歉意,也未提出补救措施,而且态度恶劣,说退还35元就完事。
  由于对方的原因,致使我全家永远无法看到女儿出生的时刻,及美好回忆。将来女儿长大后想看到自己出生时刻的模样,也是永远无法实现的。造成我们全家和女儿的终生遗憾。
  本报作答:可以要求院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精神赔偿。